近日,定南县对县“两会”违反会风会纪问题进行了通报。
经查,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中,政协委员王浩(县统计局)缺席;县中国银行、县农业银行、县武警中队、县石油公司、县火车站、县新华书店、县保险公司、县财险公司、赣州稀土公司、县银监办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中储粮12个列席单位缺席。在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中,政协委员郭镶园(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)缺席。为严肃会风会纪,该县对无故缺席会议的以上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。
通报指出,广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,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和执行会议纪律,促进改作风、提效率。各会议承办单位要按照“谁办会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日常会风会纪约束管理,着力整治会议不正之风。(定纪宣)